2006-02-08]?辉笔而就:便宜莫贪
梁家辉?
年关逼近时,本地发生一桩离奇街头骗案:不法集团讹称消费组织招收会员,只要付二十元会费,便可享有种种消费优惠,入会者更可即时得到五十元超市礼券,不但不费分文,还立即有钱可赚,条件是必须以提款卡或信用卡付入会费,有人愿付现金,不法集团却拒绝接受。警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破案,把不法集团连根拔起。?
此案甚有高科技特色,骗徒集团动用电子擦卡机暗地套取被骗者资料,警方在他们来得及动手前破案,对於那些误将资料交给骗徒的市民而言,可算不幸中之大幸,然而,市民自身的警觉性亦稍嫌不足,实有检讨之必要。?
这个骗局可疑之处是太优惠了,骗徒以二十元的代价,即时给你五十元的超市礼券,明显是赔本生意,难道入会者不懂得反思:自己付了二十元之後,一次也不使用对方的服务,那对方如何赚回三十元差价呢?就算信用卡送迎新礼物,也有附带条件,例如规定用家在使用过新卡签账,及付了第一次账款之後,才可换领礼物啊。然而,有所谓一叶障目,消费者往往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不去反思,这样就上当了。?
今次事件被揭发,是有人「入会」之後,发觉自已的户口没有被扣款,因而起疑往警署报案,大抵骗徒设计时也过於自信,认为扣多了钱才有人投诉,扣少了钱对方只会闷声大发财吧!提款卡加密码洩露,不法之徒已可随时提取卡主的金钱,虽说只过了两天便成功破案,但是,在科技日新月异的年代,莫说一天,就算只是几小时,可能已经造成很大的损失,今次没有人损失金钱,只是骗子出手太慢而矣。?
骗术看似千变万化,其实万变不离其宗,都是利用人性的弱点与贪念,上一辈香港人有歇後语云:「光棍佬教仔—便宜莫贪」,只要不贪心,任何骗徒也莫奈之何的。
贴子相关图片: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-1-13 11:10:56编辑过]